吉祥物創作比賽細則

  1. 參賽單位須確保其參賽作品, 其設計意念和內容須符合是次計劃的主題,大會將設評審團已確定設計是否符合主題及適合探訪院友為設計目的。

  2. 參賽者須確保其參賽作品 屬原創,並且未經發表及參與過其他同類型活動。

  3. 參賽者必須於先完成講座。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 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三)23:59 (香港時間)前遞交。

  4. 如參賽者的參賽作品出現設計相同的情況,本會按遞交時間,以較早遞交者為有效報名。

  5.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 爭議性及不適當的內容。

  6.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將不獲發還。

  7. 所有作品的版權屬本會所有,本會保留一切運用或棄置作品的權利。

  8. 本會有權透過任何媒體出版、編印、剪輯、複製、展覽、分發作品或把作品編輯成刊物

  9. 得獎者必須出席於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下午舉行的啟頒獎典禮暨分享會,並領獎。

  10. 本會保留修訂參加規則的權利 及一切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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